12日,据报道,吉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通知》还提出,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在定额调整方面,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2〕95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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