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据报道,山东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7月1日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29119.25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1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1900元。
政策原文如下: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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