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因长期不实行职工年休假制度,公司称以年终奖励作为补偿,某公司曾于2015年底制定了一份《年终奖励管理办法》及《福利发放管理办法》。
其《年终奖励管理办法》中规定:
“一、年终奖励发放范围:1、因企业经营生产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人员。2、在岗人员(工资表内人员、本年度退休人员)。二、考核计算方法:1、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年终奖金,并分12个月考核计算。2、根据年度出勤考核情况,累计病事假休假一个月者,相应扣减一个月金额;累计休假超过半月者,按一个月扣减;享受年休假人员不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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