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告知单位曾受“行政处罚”的,是否属于欺诈?

本案中,公司要求员工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员工未告知曾因打架受到罚款处理,是否属于欺诈?

员工未告知单位曾受“行政处罚”的,是否属于欺诈?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公司对王某进行了政审,政审内容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从字面理解应为刑事违法犯罪,并不包括行政罚款行为。公司提供的政审表,公安机关在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上加盖了公章,也可表明王某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2011年9月王某因打架受到罚款处理,王某所受的处理属较轻处罚。虽其未如实告知公司确有欠妥之处,然该行为不属故意欺诈,故公司要求确认其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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