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成业绩被高额罚款,劳动者能否要求返还?

本案中,劳动者因未完成业绩被处以高额罚款,用人单位辩称依据相关的规章制度进行员工管理,对此,劳动者能否要求返还?

未完成业绩被高额罚款,劳动者能否要求返还?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28日,廖某入职参女柳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参女柳氏公司),担任市场总监。

2020年5月4日,参女柳氏公司制订《市场部门管理制度》,载明:……当周工作计划未完成者,总监及总监岗位以上者罚款1000元,采用倍翻制,每次倍翻;违纪处罚,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五种,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迟到30分钟以内的,第一次总监岗位罚款现金1000元,采用倍翻制,每次倍翻;工作日报每日按时发送,填写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必须详细、准确。廖某在该制度上签字并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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