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咨询中,笔者发现,有很多企业在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存在需要安排员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情况。
起因可能各不相同,有些是需要派员工到关联公司进行一段时间的技术支持;有些是需要长期安排员工派驻;有些是因为原岗位不需要,但其他单位有合适的空缺;有些是合资公司中有人员分配的安排,诸如此类,不一而足。总之,是需要员工为其他单位服务,又或者需要员工同时为两家单位服务。
在这种时候,应当怎么操作员工的劳动关系,以及操作后会有怎样的一系列影响,很多HR就感到非常迷惑。
笔者希望能借助此文给大家一些处理的思路,希望各位HR能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一般来说,当企业需要将员工安排至其他单位工作时,通常有以下五项操作可以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