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据报道,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调整为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调整为每月1970元(每日91元),通知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政策原文如下: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成府发〔2022〕11号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川府规〔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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