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据报道,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三项政策,即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在实行阶段性缓缴支持政策方面,《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缴交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最长期限为一年,缓缴期间经济效益好转的,可提前终止缓缴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政策原文如下: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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