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边界讨论

出于用工管理需要,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涉及众多员工个人信息处理的情形。如何平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商业秘密保护、他人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个保法》项下劳动用工场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员工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边界讨论
2021年11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保法》”),正式确认了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所享有的知情权、决定权、查阅权、更正权、删除权等个人信息主体权利(即Data Subject Rights,简称“DSR”)。出于用工管理需要,企业的生产经营中涉及众多员工个人信息处理的情形。员工享有的DSR及其边界如何把握,企业应当如何处理响应员工DSR,如何平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权、商业秘密保护、他人隐私权等其他合法权益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个保法》项下劳动用工场景无法回避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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