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已刻不容缓,提议5项劳动法措施

负面清单不可能成为企业减轻负担的依据,为企业纾困也不应走向要求劳动者“让利”甚至让渡权利。那么到底该如何在劳动保障领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真正促进六保六稳呢?

促进就业已刻不容缓,提议5项劳动法措施

据新闻报道,2022年4月,16-24岁人口城镇调查失业率达18.2%,创下自2018年1月此数据定期公布以来的新高。而今年有超过1000万的大学毕业生,在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下,就业形势严峻,而大规模失业将是社会的不稳定因素。5月25日,国务院罕见地组织10万人稳经济大盘会议,对保就业给予极大关注。

一些地方开始探索在劳动法领域给企业松绑,如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4月29日印发《江苏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通知指出,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助力复工复产。附件清单则将扣押劳动者身份证、扣押档案、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规定了不予处罚的前提条件。且不论上述做法是否存在违反上位法的争论,这种劳动基准领域为企业松绑的举措真的有助于复工复产,为企业纾困吗?笔者认为对于大量不合规的小企业而言,不予处罚的清单的出台只会让他们变本加厉,对于相对规范经营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大型民营企业而言,亦不至于犯这种低级错误。但无论如何负面清单不可能成为企业减轻负担的依据,为企业纾困也不应走向要求劳动者“让利”甚至让渡权利。那么到底该如何在劳动保障领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真正促进六保六稳呢?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专栏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