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据报道,江苏省人社厅日前发布《江苏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明确16种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政策原文如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
《江苏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发〔2022〕9号)要求,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助力复工复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制定《江苏省劳动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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