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据报道,重庆市人社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参保单位应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申请。其中:在2022年5月25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5月-7月、6月-8月的费款;在2022年6月30日前确认或申请的,可选择缓缴费款所属期2022年4月-6月、5月-7月、6月-8月、7月-9月的费款。
政策原文如下: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经办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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