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法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近日,东海法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未缴纳社保、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内容。

东海法院发布劳动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

【基本案情】

原告赵某卫等5人诉称,其是2003年前后到甲公司上班,当时工资是现金发放。后转入乙公司一直上班到2021年9月份,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期间,被告未依法为原告缴纳社会保险。五原告认为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关联企业,现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乙公司赔偿原告养老金损失9万元;被告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乙公司称应按原告提交的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确认其开始上班的时间。双方均认可原告目前是乙公司的员工。二被告否认其是关联企业。另查明,原告曾向东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委于2021年11月5日因原告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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