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据报道,上海市日前发布《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上海市失业保险继续执行1%的缴费比例,其中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
政策原文如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继续阶段性 降低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2〕1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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