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据报道,四川人社局、四川科技厅等四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九条措施》包括加强博士后平台建设、加大博士后招引力度、日常经费资助全覆盖等,并明确要开展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每年资助100项,资助标准分为特等资助20万元/项、一等资助10万元/项、二等资助8万元/项、三等资助5万元/项。
政策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的九条措施》的通知
川人社规〔2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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