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员工未完成销售业绩,企业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疫情期间,销售人员未能完成约定销售指标,在某些情况下,并不能完全归责于劳动者本人,而是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并不能完成证明销售人员不胜任工作,此时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谨慎。

受疫情影响员工未完成销售业绩,企业能否解除其劳动合同?

新冠疫情对各行各业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销售行业而言,同样也是如此。在劳动者入职时,用人单位会与销售人员之间约定销售指标,如完成销售指标的,则按照约定比例发放销售提成;如未完成销售指标的,则属不胜任工作,经用人单位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在新冠疫情期间,销售人员未能完成约定销售指标,在某些情况下,并不能完全归责于劳动者本人,而是受到客观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并不能完成证明销售人员不胜任工作,此时,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谨慎,否则,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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