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依据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该如何应对?

实务中,若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员工依据规定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该如何应对?

被迫辞退是一种比较通俗的说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劳动者在具备法定情形的前提下,通过特快专递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之后,即立即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由于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法定情形,且劳动者立即辞职,不给用人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的机会,故劳动者据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经济补偿,胜诉率较高。

先来看一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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