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请假程序存在瑕疵,能否认定为旷工?

本案中,劳动者微信向领导请病假后,未依规向人事部报备,请假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宜认定为旷工,单位据此解除违法。

劳动者请假程序存在瑕疵,能否认定为旷工?

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1日,张某与中安金元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中安公司对张某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张某工作一日休息一日。

2019年7月1日张某因病去医院诊疗,通过微信向部门负责人高某请病假一天,高某在收到张某请假的信息后回复“理解,身体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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