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部署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联合监管有关工作

18日,据报道,天津市日前发布《通知》明确,要落实“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机制”,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登记注册后(含外地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登记备案许可信息。

天津:部署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联合监管有关工作

18日,据报道,天津市人社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实施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落实“市场主体登记告知机制”,劳务派遣单位办理登记注册后(含外地派遣单位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和人社部门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共享登记备案许可信息。

政策原文如下: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对劳务派遣单位

实施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劳务派遣单位联合监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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