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据报道,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促进公平就业,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如下: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医保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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