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期限延长至3年

30日,据报道,广东省医保局日前印发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规程》共7章34条,包括参保缴费记录、待遇管理、就医管理和服务、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内容。

广东: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期限延长至3年

30日,据报道,广东省医保局日前印发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规程》共7章34条,包括参保缴费记录、待遇管理、就医管理和服务、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等内容。

在申办生育保险流程方面,《规程》延长了费用结算申请时间,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申请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权益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同时,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由30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

政策原文如下: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

现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医保局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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