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流产假后拒绝连续长期出差被解雇,合法吗?

本案中,劳动者结束流产假返岗上班后,领导连续三次安排其去外地长期出差,劳动者以身体需继续治疗不适宜出差、无法照顾家中孩子为由予以婉拒。后公司以其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女工流产假后拒绝连续长期出差被解雇,合法吗?

案情概览

在北京某公司工作的苏女士结束流产假返岗上班后,领导连续三次安排其去广西、江西等地长期出差,苏女士以身体需要继续治疗不适宜出差、出差时间较长无法照顾家中年幼的孩子为由予以婉拒。之后该公司以苏女士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苏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苏女士诉讼请求后,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近期,北京一中院二审予以改判,认定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当向苏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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