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密协议,公司需要举证吗?

本案中,劳动者为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人员,公司以劳动者离职后在朋友圈发布多条关于系统版本的内容,认为劳动者泄露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100万元,公司需对此举证吗?

违反保密协议,公司需要举证吗?

真实案情

段某为A公司核心技术骨干人员,可以接触到A公司核心商业秘密,2019年3月从A公司离职。

A公司对于B系统1.0版本享有著作权。

2019年9月-10月,段某在朋友圈内发布多条涉及B系统2.0版本的内容并注有“提供xx服务,可谈合作”等字样。段某称该2.0版本是重新设计的,与B系统无关。

A公司认为段某泄露A公司商业秘密,遂诉至仲裁及法院,要求段某赔偿损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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