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6年5月26日,薛某入职王老吉大健康产业(北京)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王老吉)。
2018年1月1日薛某与北京王老吉、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王老吉)签订《变更劳动关系协议书》,约定北京王老吉与薛某之间的劳动合同于2017年12月31日解除,次日薛某与广州王老吉建立劳动关系,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2020年2月29日,薛某以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
后薛某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北京王老吉、广州王老吉支付经济补偿,该委驳回其请求后,薛某不服,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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