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通知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1日,据报道,天津市日前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其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应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

天津:发布通知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21日,据报道,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税务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通知》提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作为用人单位,应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雇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

政策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本市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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