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得前员工跳槽b站被索赔200万,二审改判!

万得前员工跳槽b站被索赔200万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内容,最终认定劳动者并未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本文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的二审判决的要旨。

万得前员工跳槽b站被索赔200万,二审改判!

上周,万得前员工跳槽b站被索赔200万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内容,通过揭开两家公司营业执照存在部分重合的面纱,对两家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实质审查,最终认定劳动者并未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这相对于以往类似案例仅根据营业执照进行比对是个大的突破和创新。所以判决一经作出,立即受到了新闻媒体的广泛报道。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案例的二审判决的要旨。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8年7月2日进入万得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18年7月2日至2021年8月31日的劳动合同,约定张某担任智能数据分析岗位工作,月工资20000元。

2019年7月23日,张某、万得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张某离职后的两年内应当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张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20%;张某如违反竞业限制义务,万得公司有权同时要求张某承担下列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2)全部返还竞业限制补偿金;(3)张某从事竞业行为所获利益应归万得公司所有;(4)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总额的十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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