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了当事人主张权益应当在限定时期内提出,如果超出限定的期限,对方当事人提出时效抗辩的,相关权益将不予保护。
本案中,法院认定二倍工资争议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但法院最终还是支持了劳动者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这是为什么呢?
案 例
案例来源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苏01民终2417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简介
说明: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予以省略。
2017年9月1日,张某入职杰助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9月8日,杰助物业公司撤离了某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张某失去岗位后离岗。张某确认离职时间为2018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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