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有没有劳资博弈
四、劳资博弈还是部门利益博弈
五、劳资博弈被误解为阶级斗争
利益博弈进入立法领域,是旨在将利益上升为权利的努力,是从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到主动参与制定者的觉醒,是从无序争利到有序博弈的进步。[1]作为国内最早研究利益集团的学者之一,社科院亚太研究所副所长张宇燕认为,在西方政治学文献中“利益集团”(InterestGroup)一词本身毫无贬义,它对民主政治来说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因为只有当各种利益集团通过利益表达而使自己的要求得以反映时,政府才能从中获得大量可供决策参考的信息,有助于决策的科学性;当政府为利益集团所包围时,政府的行政权力会受到了来自各方的压力和影响,从而构成对政府活动的监督作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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