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同业竞争,需考虑多少个维度?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竞业限制倍受用人单位推崇。那么,在竞业限制案件中,新旧单位是否构成同业竞争,需要从哪几个维度进行考量呢?

是否构成同业竞争,需考虑多少个维度?

近年来,随着行业竞争加剧,竞业限制倍受用人单位推崇。

之前,用人单位虽然也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大都不玩真的。现在,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大都开始玩真的了。所以,近年来,有关竞业限制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有明显上升的趋势。

在竞业限制案件中,劳动者的新老东家是否构成同业竞争是案件的焦点之一劳动者往往会从任职的单位与原单位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进行抗辩。新旧单位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也是竞业限制争议中一个难点。同业的竞争关系一般需要原单位进行举证,举证的角度主要是两家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内容比对。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日前刊登了一则案例《原万得员工跳槽b站被索赔200万!二审获胜,法院:竞业限制不应阻碍工程师再就业》,该案仲裁、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对于如何判定同业竞争关系,存在不同的判法。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