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8个常见违法约定

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理清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恰当处理各自权责非常必要。

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8个常见违法约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在初次招录劳动者时约定的彼此考察的期限。在司法审判实践当中,由于许多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认识不够充分,在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时存在诸多与法律规定相冲突的地方。对于劳动者来说,在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应当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存在一些争议。理清这些问题,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恰当处理各自权责非常必要。

1、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

某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将劳动者辞退。用人单位常用的借口就是,既然是试用期,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先试用满意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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