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据报道,天津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1月以前(含2022年1月)满足退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自2022年2月起补发;2022年2月以后(含2022年2月)满足退休条件的,基本养老金自满足退休条件次月起补发。
政策原文如下:
天津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手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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