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据报道,厦门市日前出台《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为10%,其中用人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政策原文如下: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的通知
厦府规〔2021〕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与国家、省相关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有效衔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保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等规定,现将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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