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据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社局等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每年4-6月,企业可登录上海“一网通办”,点击“税费综合申报”栏目,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申报,实现“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数据互认。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优化本市企业纳税缴费“一件事”
做好“五险一金”缴费工资合并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沪税发〔202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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