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实施意见

4日,据报道,四川省人社厅等11部门日前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落实劳动者3项权益保障责任,保障劳动者7项基本合法权益,《意见》自2022年2月1日生效,有效期五年。

四川: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实施意见

4日,据报道,四川省人社厅等11部门日前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落实劳动者3项权益保障责任,保障劳动者7项基本合法权益,《意见》自2022年2月1日生效,有效期五年。

政策原文如下:

四川省人社厅等11部门

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

川人社发〔2021〕2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总工会:

近年来,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网络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面临新情况新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6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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