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应连续计算吗?

在员工的劳动关系非因个人原因转移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订立次数是否应连续计算,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笔者认为劳动关系的实质并未发生变化的,应当连续计算劳动合同的订立次数。

非因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订立次数应连续计算吗?

法条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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