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与应届生签约不得以“未能落户”为由解约

近日,上海教委要求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

近日,上海教委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用人单位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不得在协议中规定“毕业生如未能办妥落户手续则与其解除就业协议”等相关内容,如发现将不予受理其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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