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资属于什么性质?且看各地裁判规则

年休假工资属于福利待遇还是劳动报酬?适用普通仲裁时效还是特殊仲裁时效?实务中各地裁判规则各有不同,本文对此作出梳理,以供读者参考。

年休假工资属于什么性质?且看各地裁判规则

北京高院:年休假工资属福利补偿,适用普通仲裁时效

案号:(2021)京民申5331号

关于未休年假的工资问题。对劳动者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本案中申请人主张的是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其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中的福利补偿(仅200%部分)的诉请,应适用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的规定。

天津高院:年休假工资属于福利待遇,不属于劳动报酬,适用普通仲裁时效

案号:(2019)津民申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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