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吃学员零食,驾校解除违法吗?

本案中,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存在食用学员赠送零食的行为,但劳动者与学员之间的互动并非一个单方正式的馈赠而是一个非正式的双向共享零食的行为,该种情况下解除合法吗?

教练员吃学员零食,驾校解除违法吗?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6日,温某入职东方时尚驾驶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时尚公司),岗位为教练员。

2019年9月14日东方时尚公司出具员工违规鉴证表载明:2019年9月8日下午13-17点课时段,2030车教练员是温某。部门检查时发现该教练带学员训练时戴耳机、长时间看手机,并且吃学员给的食品。

车载录像的文字记录载明:温某在2019年9月8日的课程中存在玩手机及吃学员给的东西的情况。编号为151236的视频显示:28分22秒时,温某拿出车上的山楂片零食递给学员,学员接受;29分40秒学员回过头拿起后座上的包,从包中拿出一袋芒果干。编号为151237的视频显示:学员拿出芒果干让温某吃,温某表示拒绝。后在学员坚持并将食物递至温某嘴边的情况下,温某接受食物。随后,学员将仅剩的一片芒果干送给了温某,温某再次表示拒绝,在学员的坚持下接受,后温某再次将自己的山楂片分享给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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