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员的工伤问题应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那么非法用工人员、非全日制员工以及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一些特殊人员的工伤问题应如何处理呢?

特殊人员的工伤问题应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

那么非法用工人员、非全日制员工等一些特殊人员的工伤问题应如何处理呢?

一、非法用工的工伤处理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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