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16年发布的《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指出: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为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仅几十年,以人工智能、数字化、互联网为核心的数字技术已经在社会经济领域形成了一股强劲的龙卷风——数字经济所向披靡,席卷全球,且势头不减。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建设数字中国。
数字技术引领了数字经济,数字经济下新业态的发展同时带动了劳动用工模式的转变,而这些转变又给劳动用工实践带来了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也涉及企业、用工平台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着重关注数字经济下劳动者隐私保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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