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据报道,陕西省司法厅日前发布《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合法生育的父母在子女一至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不低于三十天的育儿假。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政策原文如下:
陕西省司法厅关于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现将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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