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0月27日正式启用

21日,据报道,浙江省日前印发《通知》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暂按19783元执行,月缴费基数下限暂按3957元执行。

浙江:调整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10月27日正式启用
21日,据报道,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公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54号),明确2020年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79133元。10月18日起进行系统参数配置,10月27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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