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向劳务派遣的司法认定

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轮流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回用人单位从事原工作的,系规避法律的逆向派遣行为,单位仍应承担用工主体的法定责任。单位调整劳动者用工方式时应审慎处理,从而降低用工风险。

逆向劳务派遣的司法认定

一、何为逆向劳务派遣?

逆向派遣是针对《劳动合同法》中正规劳务派遣而言的一种形象说法,并非正式的法律术语。从字面意思理解,是指企业让员工与其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将这些员工派回本企业工作。

根据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所述:“逆向派遣,即与本单位部分或者大部分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让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再与本单位指定的某一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然后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再派回本单位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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