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能否主张被迫解除经济补偿?

本案中,用人单位变更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客观上增加了劳动者的工作成本,现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双方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了沟通、协商,因此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员工能否主张被迫解除经济补偿?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将北辰站撤站至武清站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的变更,客观上增加了劳动者的工作成本,现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双方对工作地点的变更进行了沟通、协商,故一审法院支持员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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