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以工作沟通中言语不当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本案中,用人单位以员工言语失当构成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二审法院认为该情形并不足以证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符合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判令用人单位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能否以工作沟通中言语不当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王某与方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交易顾问,双方劳动关系于2019年8月22日解除。方源公司称,王某在与银行客户经理工作沟通中言语不当(使用了“事儿”“封杀”等词汇),有失专业性和职业操守,有损公司形象,违反了公司的红黄线管理规定,故其公司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与王某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因争议提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70932.45元。

双方均对裁决结果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王某起诉称: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5967.72元。

公司起诉称:不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70932.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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