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后如何判定能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很多企业认为,劳动关系既已解除,则没有恢复的可能了,但实际上裁判情况是怎样的?企业是否可以拒绝恢复劳动关系?被裁决或判决为恢复劳动关系后,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处境?

违法解除后如何判定能否“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在这个条款中,明确指出了,一旦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后被裁决或判决认定为违反解除的话,需承担劳动关系或二倍经济补偿(俗称“2N”)的法律责任。

在实操当中,很多企业在没有合适的理由或证据单方解除的情况下,考虑到管理的需要,即使知道有可能支付2N,仍然会选择冒险解除。但可能没有意料到的是,员工在进行仲裁请求或诉讼请求选择的时候,会考虑到利益最大化,那么,尤其是对于高收入人群,即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选择恢复劳动关系,相对来说可能对其更为有利。

很多企业认为,劳动关系既已解除,则没有恢复的可能了,但实际上裁判情况是怎样的?企业是否可以拒绝恢复劳动关系?被裁决或判决为恢复劳动关系后,企业将面临怎样的处境?本文将带着这些问题,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对此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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