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之停工留薪期

工伤的大难题之一就是停工留薪期。从字面理解,停工留薪期就是员工暂停工作,企业仍然支付工资的期限。那么,停工留薪期与医疗期有何区别?期限有多长?单位是否能在此期限解除劳动者呢?

工伤之停工留薪期

与很多企业HR在聊起工伤时,发现大家都有点怵。

有些是觉得发生意外到底是不是工伤,总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些是觉得有了工伤后,员工的处理周期可能“遥遥无期”;还有些则是因为后续进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如果上等级(十级以上),难以按照一般条款的解除。工伤里面真是难点多多啊!

工伤的大难题之一就是停工留薪期。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从字面理解,停工留薪期就是员工暂停工作,企业仍然支付工资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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