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几个问题

实务中,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具有一定的用工自主权,但是要受到法律一定的限制。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那么,单位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前招用劳动者,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关于特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的几个问题

1、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

答:实务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为了生产经营需要,会设立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代办点等。有的有办理工商登记,有的则没有办理任何的工商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本文是 HR730 VIP 会员专属内容

请登录

成为VIP会员

  • HR资讯 一周点击 TOP5
发表评论请登录 , 没有账号? 请注册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