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继续主张二倍工资?

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超过1年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如何承担二倍工资责任?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继续主张二倍工资?

用工满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继续主张二倍工资?

法条检索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第三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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