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京西城法院召开“涉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纠纷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介绍此类案件审理情况及特点,发布典型案例并回答提问。5个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纠纷典型案例,分别涉及劳动者带薪年休假工资仲裁时效、劳动者未休年休假工资发放、用人单位《员工手册》年休假规定是否合规、劳动者不再享有年休假的法定情形以及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统筹安排年休假是否合法五个常见问题。以下内容,摘自通报会文字实录。
涉劳动者带薪年休假纠纷典型案例
案例一:年假工资有时效 逾期主张不支持
李先生所在公司自2020年2月起未足额向其支付工资。2020年7月3日,李先生以长期拖欠工资为由,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于次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17年至2020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共计4万余元。公司则称,同意支付2018年至2020年的未休年假工资,但2017未休年假工资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不同意支付。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主张的2017年未休年休假工资已超过仲裁时效,故仅支持了李先生2018年至2020年未休年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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